文 / Thea Weng
案情简介
某餐厅为顾客A、B、C三人提供餐饮服务。就餐后不久,三人均出现呕吐、恶心等不适症状。其中顾客A症状较重,前往医院就诊,并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细菌性感染。由于身体不适,顾客A被迫取消原定航班,产生机票退改签损失。
餐厅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并附加食品饮料安全责任条款。顾客A向餐厅索赔医疗费及机票损失,餐厅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对机票损失部分提出拒赔。
争议焦点
1. 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顾客A的医疗费用?
2. 顾客A因身体不适取消航班的机票损失,是否属于公众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责任分析
1. 医疗费用部分:可赔付
a) 餐厅投保的公众责任险扩展了食品饮料安全责任,承保因提供食品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b) 顾客A的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其症状与就餐相关,符合食品安全事故的认定标准。
c) 若能证明餐厅存在过错(如食材变质、加工不当等),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医疗费用(符合保险责任)。
2. 机票损失部分:通常不赔付
a) 公众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一般限于直接损失(如医疗费、财产损失),而机票退改签费用属于间接经济损失。
b) 保单免责条款通常规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间接损失、后果损失或违约金损失。”
但本案中餐厅主张:顾客A取消航班是直接由食物中毒导致,应视为合理损失。经协商,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赔付50%的机票损失。
保险公司的赔付弹性
尽管保单通常排除间接损失,但在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通过协商部分赔付,尤其是:
• 损失金额较小;
• 维护客户关系:餐厅是长期投保客户,保险公司可能灵活处理,以保持合作关系稳定。
对餐厅的建议
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如食材留样、加强员工卫生培训);
2. 出险后及时取证(如医疗记录、航班取消证明),以便争取更有利的理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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