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May Lin
近期有客户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来咨询相关保险事宜。
该客户属于私立性质的儿科诊所。有一名小朋友在家长陪伴下来诊所就诊。家长在前台咨询时,小朋友稍微离远了一些。家长事毕后招呼孩子,小朋友听到后向家长方向奔跑,不慎摔倒,磕伤出血。
该起事故发生后,诊所方及时向我们报告了事故信息,并提供了现场视频。
最终保险公司确认该起事故属于公众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对于小朋友的医疗费进行了赔付。场所有安全保障义务,但伤者为未成年小朋友,监护人疏于看护,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双方应共同承担伤者的治疗费用。
医疗风险居高不下,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院通常会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但往往忽略了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地址范围内,因经营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将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有一点很重要,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也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人员流动量大,老弱病小的分布更加密集,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更高。
医院购买公众责任险后,一旦患者和家属在医院遭受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公众责任险作为首选的补偿途径,会大大减少医患纠纷产生的可能性。医院可以转嫁自身风险,伤者的索赔也更加明确。
因而我们建议,医院也应该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即使不购买单独的公众责任险,也应该在医疗责任险中去扩展这方面的保障责任。
还是那句话,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做,如果对公众责任险感兴趣,如果有任何疑问和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hello@clema-rs.com)或访问我们的网站。我们与众多保险合作伙伴合作,为您提供适合您风险状况的灵活保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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