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William Zhu
疫情结束以后,无论是海外商务差旅还是个人旅行越来越多。旅行险也是热议的话题。不过,当大家谈论到旅行险的时候,更多的是关注旅行险的身故责任、医疗责任、行程延误或行程取消责任。大家是否关注过,旅行险中还有一个“个人责任”?
旅行个人责任
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向第三方(不包括被保险人的亲属)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以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项下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负责赔偿。
案例
小张前往中国香港出差,在酒店办理退房手续时不慎碰倒了酒店前台的电脑显示器。结果显示器砸到地面,摔坏了。酒店即向小张提出索赔港币1000元。小张由于急着赶飞机,并没有来得及索取该显示器的发票(中国香港地区为形式发票),仅支付了1000港币给酒店,就赶往了机场。
事后,小张想起他购买的旅行险中有一个“个人责任”保障。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以下是保险公司索要的理赔材料:
1. 协议原件
——由于事发当时,小张索要了酒店大堂经理的名片。小张事后联系酒店,并要求酒店通过邮件来说明此事,及赔偿方案。当然,时间允许的话,我们应该当场要求酒店出具赔偿协议。
2. 给付凭证原件
——事后,小张通过邮件让酒店出具了1000元港币的收据(应该当场索要收据)。
3. 补偿的证明文件
——小张通过邮件索要了显示器的购置金额发票(也应该当场索要)。
4. 第三者及证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小张提供了酒店大堂经理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 意外事故发生现场及第三者的财务损失的照片
——小张通过邮件只拿到了损坏显示器的照片,但由于当场并没有拍照,所以事故现场图片缺失(应该现场就拍照并留存好)
由于该酒店的配合,小张最后顺利从保司获得了全额赔偿。但如果我们自己遇到此类事故的时候,应该更冷静,当场将这类材料都保存好,那就更好啦。
如果遇到人伤事故,我们还应该当场报警,留下警察的联系方式及事故证明;如果有责任认定的话,也应该留下责任认定书。
在我们的差旅活动中,旅行险不仅可以对我们自己的人身提供保障,对我们的财务提供保障,也同样可以对我们的过失行为提供保障。
如果大家对全球旅行保险有任何问题,或希望购买旅行保险,请随时联系我们。还是那句话,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做,如果有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产品责任险的信息,可以点击这里。或有任何疑问和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hello@clema-rs.com)或访问我们的网站。我们与众多保险合作伙伴合作,为您提供适合您风险状况的灵活保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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